四平发布养犬登记告知书
2022/2/23 6:18:2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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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》,《四平市养犬管理条例》规定,铁西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从2021年5月1日起,对辖区符合条件的犬只进行办理养犬登记,到目前为止,还有少数犬只还没有办理养犬登记,按照工作安排,铁西区养犬管理办公室将加大工作力度,对还没有办理养犬登记的犬只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。
《四平市养犬管理条例》
第二十二条违反本条例第十条、第十二条第一款规定,未办理养犬登记或
者登记有效期届满前未办理养犬延续登记的,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扣留犬只,责令限期补办;逾期未补办的,没收犬只。
第二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,饲养禁养犬的,由城市管理
行政执法部门没收犬只,两年内不得申请办理养犬登记。
一、办证时间:工作日上午8.30~11.30分,下午13.30~17.00分。
二、办证地点:四平市铁西区七道街交通岗北铁西区市容环境卫生监察大队一楼,养犬管理办公室,联系电话:3636123
三、携带证件:
本人居民身份证;房产证明或者房屋租赁合同;犬只狂犬病免疫证明;在手机中保存犬只生活照片。
四平市铁西区城市管理行政执行局
2022年2月22日